根据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宝医保发〔2023〕12号)的有关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公示如下:
单价备注:以上收费标准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的《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宝医保发〔2022〕3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