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规定和业务工作需要,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对粉尘采样器等115台仪器进行检定/校准,现发布仪器检定/校准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携带相关资料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检定/校准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9.5万元(含检定/校准费用以及仪器取送等所有服务费用)。
三、项目内容: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5台件仪器检定/校准服务(具体仪器清单见附件)。
四、招标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5日18:00
2.报名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西宝路68号
3.报名电话及联系人:0917-3368159 陈毅
4.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30
5.开标地点: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单位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仪器检定/校准资质(含相关项目的能力范围表)。
2.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仪器检定/校准仪器。
3.参与招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的,需出具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参与招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5.需有省市场监管部门授权书,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须出具检定证书。
六、投标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仪器检定/校准资质(含相关项目的能力范围表),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单(根据待检定/校准仪器清单制定,须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完成工期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七、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之后15个工作日完成清单仪器的检定/校准工作,并出具检定/校准报告。
2.如个别项目需分包,资质资料应含分包方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包项目不可超过总项目的15%。
八、评标办法
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通过综合量化指标评审,综合评分高的确定为中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