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在辖区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定点门诊)就诊的肺结核病人,可享受到国家有关免费检查和治疗(提供治疗药品)的惠民政策。
二、对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痰菌检查、X线胸部摄片检
查;提供免费抗结核治疗药品和保肝药品。
三、对主动到辖区疾控中心接受检查的密切接触者提供5元/例的交通补助。
四、对推荐、转诊肺结核病人的医务人员进行报病奖励,每报告、转诊一例病人奖励10元,由县区疾控中心定期兑现。
五、对参与督导、访视和管理肺结核病人的乡(镇)、村医务人员,由县(区)疾控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一定数量的病人管理费。
六、流动人口可在其暂住地辖区疾控中心接受结核病免费检查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