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省级结核病防治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协助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和技术规范,并协助组织实施。
2.开展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培训、技术指导、督导和评估工作。
3.负责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中肺结核患者发现、报告、转诊、诊疗、管理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和工作考核。
4.负责统计监测分析全市肺结核疫情和结核病防治工作数据,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和防治工作质量信息。
5.组织开展辖区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和肺结核疫情监测处置工作。
6.组织开展辖区内疫情报告、患者管理和实验室工作的质量控制。
7.组织县(区)结核病定点医院、疾控中心和市级结核病定点医院开展耐药结核病筛查、诊治和随访管理等工作。
8.组织实施中央重大传染病防控结核病防控项目、基本公共卫生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和省级有关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
9.组织开展学校师生和病原学阳性肺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工作。
10.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
11.负责全市抗结核药品、疫情处置物资、防治工作资料、健康教育物资的供应管理工作。
12.开展结核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研究。
13.完成上级及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356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