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制订全市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重点场所消毒等工作规划并实施效果评价。
2.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卫生用品监测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调查以及评价。
3.开展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效果评价。
4.实施城区饮用水和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全市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调查与评价。
5.开展病媒生物鉴定、监测标本复核及抗药性监测。
6.开展病媒生物种群、密度、消长状况监测。
7.开展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调查与研究。
8.指导开展疫源地、灾区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
9.开展环境卫生、病媒生物与消毒技术指导、业务培训。
10.完成上级及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336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