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不得出现哪些内容?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得出现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1.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2.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
3.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4.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
5.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
6.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
7.含有误导性说明,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表述,以及其他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